滁州勞動派遣人員能暫時替代其原來的長期員工的工作
發布時間: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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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也被稱為勞動派遣,人才租賃,人力派遣勞動力租賃等接受勞動力后,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勞動派遣機構向被派遣勞動人員支付勞動報
好勞務派遣最初是在20世紀時起源于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美國,后來不斷開始傳入法國,日本,德國等國家。而我國最早出現的時間是90年代,當時我國進行國有企業勞動制度改革,為了安置暫時無法找到工作的下崗員工,勞務派遣正式出現在我國法律制度中。勞務派遣一般不受地區的局限,甚至不受行業限制,也就是可以跨地區,跨行業進行派遣。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也就是勞動派遣機構,需要得到省市勞動人事部門的批準才可以成立。勞動派遣機構的主營業務包括人力資源派遣,人力資源外包,通過在招聘網站收集人才信息提供給企業,個人求職登記,也可以幫助企業辦理舉辦招聘會,相關法律法規的咨詢等工作。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中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用工屬于我國企業的一種基本的用工形式。勞動派遣只是一種輔助性,暫時性,替代性的,只可以用于臨時用工的崗位。臨時性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月,輔助性也就是不負責主要的工作任務也就是不能擔任主管等主要的崗位。替代性也就是說因為原來的長期員工需要暫時性離開,被勞動派遣人員暫時替代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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